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济南市历下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
赠阅范围:纸质版公报赠阅到各街道办事处、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有免费取阅点。
赠阅点:区档案馆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七家村19号;联系方式;开放时间:8:30-11:30,13:00-17:00(工作日)。
赠阅点: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联系方式;开放时间:8:30-11:30,13:00-17:00(工作日)。
同时,在历下区档案馆(地址:济南市七家村19号,电话,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9:00—11:00 14:00—17:00)、历下区图书馆(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街1号二楼期刊阅览室223),电话,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08:30—11:15 14:00—17:00)、历下区行政审批中心(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7097号,电话 ,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8:45-11:45 13:00-17:00)、各街道、各部门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互联网申请地址: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依申请公开专栏 申请入口:依申请公开
济南市历下区统计局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济南市历下区统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0014。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线、申请人根据本市有效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4、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再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上述情况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再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上述情况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电线④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